string(12) "Yacht_import" 游艇进口流程 
货物进出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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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游艇进口流程(游艇自航入境)
向交通部水运局申请办理《游艇进口备案证明》→船舶到香港后,在香港完成船籍登记(拥有权证、运作牌照),办理《验船报告》→从香港自航至三亚→办理船舶入境联检→提供相当于购买价43.65%的风险担保(银行保函或现款担保)→报关→缴纳租金税→海关放行→使用→海事局办理船舶登记(光租登记和临时国籍证书)。
 二、游艇自航入境所需要的文件单证
     1、游艇拥有权证;
     2、运作牌照;
     3、验船报告(香港—三亚适航的单航次验船报告);
     4、香港—三亚驾驶员的游艇驾驶证以及随船入境人员的证件;
     5、游艇建造证明;
     6、CE证书;
     7、以船东的名义给三亚海事局的船舶达到三亚后管理该船人员名字及联系方式的书面函件。
( 以上1-7项文件的复印件需于船舶离开香港之前需递交海事局申报入境审批)。
三、报关所需单证
    1、上述1、2、3、5、6项以及需双方签署的相关单证(租赁合同、代理协议、起租日确认书等)
    2、船东的购船发票(发票抬头应是游艇在香港注册的船东名称)。
    3、游艇配置清单。
    4、租金商业发票(有范本)。
    5、首期租金的境外汇款支付银行凭证(由承租人委托我公司代为支付,办理银行购汇及境外汇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非居民企业(比如香港船东)在境内取得的营业性租金收入(租金收入),需由支付境外租金的企业代扣代缴当期租金金额的15%的企业所得税,取得税务部门的《税务证明》,银行才予受理境外汇款手续;之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每期申报租金征税时都需要提供银行付汇凭证。
    6、由承租人向银行申请开立的三亚海关为受益人的银行保函(担保金额:购买价的43.65%,保函期限按租赁期限)或现款向海关担保。
    7、船主与游艇会签订的泊位协议(会员协议)。
    8、承租人的营业执照(个人租赁的,提供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香港船东的商业登记证。
   10、游艇从香港—三亚自航的费用说明。
四、本公司提供的服务
 本公司提供外贸代理及自船舶入境后的相关代理服务,包括船舶入境联检、起草相关文件、报关、代缴海关税款(如需代缴)、在租赁期间跟踪服务,办理各期租金征税报关及代缴海关税款、办理租金付汇的银行手续。
 
                                       24小时咨询热线:0898-88236820